永旭富平40兆瓦光伏電站項目通過水保專項驗后核查
根據《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以及《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水保〔2019〕172號)文件規定,按照渭南市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關于開展2024年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驗后核查的通知》(渭水保移民發〔2024〕25號)安排,2024年9月25-26日,渭南市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組織對永旭富平40兆瓦光伏電站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情況進行核查。
本項目主要由生產區、場內道路區、項目管理區、施工生產生活區四部分組成;2019年10月開工建設,2022年6月底建成,工期32.5個月;工程總投資為1.96億元,其中土建投資3465.1萬元。
本次核查組抽查了各個防治區,實地查看了水土保持措施實施效果。同時,查閱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水土保持設計、監測、監理、各級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意見整改落實情況以及自主驗收等資料,就有關問題向建設單位、監測、監理以及驗收報告編制單位進行了質詢,核查組成員充分發表了意見,最后形成核查結論性意見。
經綜合評議,核查組認為:建設單位依法編報了水土保持方案,開展了水土保持設計、監測和監理,依法繳納了水土保持補償費;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實施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后續管理和維護責任明確,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良好。監理、監測和驗收資料數據可靠、內容詳實,建設單位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程序合規,基本滿足驗收標準和條件。同意通過自主驗收驗后核查。